(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支机构、下属企业。
报告义务人包括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这些人员需及时将重大信息报告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
重大信息涵盖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重大风险事件、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变更、重大合同、核心技术变动等。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导致控股权变化也需及时报告。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供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和判断是否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进行披露。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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